引用:
原帖由 shouwangqi 于 2010-6-13 04:51 发表 
讨论这个问题是一个很悲哀的事情,余光中先生说对法律的讨论是基于人性恶的。不过既然你说了,
这是截止到2009年中国法律界对国际法的态度。看得出来中国对国家法是一种逐渐融合的态度。显然这跟美国把国内 ...
请百度公民权利与政治公约,谢谢。
中国的法律界说啥是没用的,因为中国司法根本就不独立,你听过世界上其他哪个正常国家的最高法院院长大谈“法律要讲政治”的么。
中国,是政府说了才有用。
而政府,则是从来坚持国内法(或者说政府意志)是绝对高于国际法的,这也是“中国国情”这四个鸟字为何老挂在外交人员嘴头的理由。
对美国谈中国国情,对朝鲜谈和国际接轨(让他们杀了我们的公民也无妨),这双重标准是不是太那啥了点。
至少我相信,99%主张对朝鲜杀中国人要“宽容”“理性”的人,将朝鲜换成美国时绝对会是另一种嘴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