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

[原创] 以色列本次袭击事件的后果随谈

0

回复 29楼 的帖子

我同意老兄的说法,但土耳其人不同意。按以色列人的想法,往里送东西,可以;但要从我以色列的港口入关,让我检查是否携带有威胁我国土安全的东西,然后一卡车一卡车地从陆路运进加沙,大家放心。土耳其的想法是要按你的方法办,我要拖到猴年马月啊!1万吨的物资经你的港口入关,然后运进加沙,时间浪费倒也算了,可昂贵的陆路运费我一个救援组织根本承受不起,到头来物资还是进不去。双方的观点对立,火药味十足,前几次没点燃,这次炸了。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TOP

0
引用:
原帖由 buliesi 于 2010-6-2 16:13 发表
是这样的,关于海盗的问题我在之前就解释过公海登临权的定义
抓捕海盗是符合国际法的
但对于人道主义船只,除非以色列以抓捕海盗、奴隶贸易等借口登临,否则都是不符合海洋法
这两者是有区别的,海洋法专门对海盗问题有定义
所以拿海盗来参照是不合理的

而面对以色列的非法登临,那么船上的人员就有权反抗,这样没有理亏不理亏的道理,这才是正当防卫
难道人家非法闯入你家,你反抗了还理亏?
可悲的法盲,我已经很清楚的告诉你,军舰有权在公海行使普遍管辖权(驱离 抓捕),而且在国家行使集体自卫权(对敌对国家地区实行封锁)时更是如此,你还扯啥海洋法。海洋法从来就没有、以后也不可能凌驾联合国宪章之上。我说你将自由航行当做神圣不可侵犯的东西你还矢口不认?还扯啥海盗奴隶贸易,你连最基本的概念都没分清。

说以色列是非法登临就更搞笑了,中国和南海诸国为了捕鱼权问题在海上互相登上对方渔船检查和驱离,甚至抓捕都有,在你口里统统成了非法得不能再非法。 为何你会闹出这样大的笑话,因为你连军舰(包括渔政等其他授权船只)有在公海行使普遍管辖权这一基本常识都没有。

TOP

0

来看看我们中国自己做的“非法登临”

5月16日上午,广东省最大的渔政船“中国渔政44183号”从珠海香洲码头鸣笛起航,开赴西沙群岛,执行为期15天的巡航任务。这是广东省渔政总队珠海支队首次参加南海区局组织的西沙巡航任务,也是该支队组建以来航程最远的一次远洋巡航。新华社发

两船在赴西沙群岛途中,发现一艘国外船只在我国海域内非法捕鱼,我渔政执法人员登船检查,予以警告之后将其驱赶出中国海域。

TOP

0
引用:
原帖由 青竹梅 于 2010-6-2 09:35 发表


如果挥舞凳子,铁棍,燃烧瓶,就可以合法的被坦克压,被枪打,TG也就不至于被全世界军火制裁这么多年了。
不要将个体事件与群体事件混淆。
因为几十万人里的几个人挥舞铁棒而对几十万人开枪是一回事。
几十个人挥舞铁棒而打死其中十几个自卫是另一回事。
越是个体,就越注重自卫程度。
当然,你也可以考虑啥都不做等着棒子敲上脑袋。

TOP

0
引用:
原帖由 runot2far 于 2010-6-3 10:19 发表

那这样来说,以色列这次可算是输到家了。
人道救援船上带着激进分子,这摆明了就是一个陷阱。如果事先知道船员的情报,估计以军不会这么莽撞行事。
摩萨特这回丢人了。
最后埃及堂而皇之地打开边境,反恐什么的 ...
我觉得应该这样理解
这次的人道主义救援本身就是一次比较激进的行动
直接在挑战以色列封锁加沙的底线
所以会上船的铁定是会有一帮激进份子和宗教狂热份子……

TOP

0
引用:
原帖由 jx4177 于 2010-6-3 10:38 发表

那是为了避免种族清洗
除非你能证明以色列人正在加沙地区干同样的事
恰恰相反,以色列人的封锁是为了不让自己的国土再受到袭击。
莫非你不把联合国承认的人道主义危机放在眼里?

TOP

0
引用:
原帖由 jx4177 于 2010-6-3 10:50 发表

B某人很喜欢玩文字游戏
没“彻底”封锁加沙就等于没封锁?没封锁的话现在解除个啥啊,那些所谓的救援船去干嘛啊。

军舰本身就有权行使公海管辖权,什么叫“没国家具备行使管辖权的要件”,你连执行主体都弄错。 ...
小JJ还是去看海洋法吧
要偶给你百度海洋法的连接么?
联合国官方主页,保证百分之百准确的哦
无知不是你的错,无知还拿出来丢人现眼就是你的问题了

TOP

0
引用:
原帖由 jx4177 于 2010-6-3 10:57 发表

又在扯蛋,典型的不懂装懂。
谁告诉你非要主张领土才能登船?这是对待一件事的两种不同做法,而不是两回事。无论你是否主张领海主权,都不影响你选择实施强制力的方法与手段。
小JJ看到登临权的定义了么?
在公海对军舰登临是有严格界定的

TOP

0
引用:
原帖由 jx4177 于 2010-6-3 11:09 发表
5月16日上午,广东省最大的渔政船“中国渔政44183号”从珠海香洲码头鸣笛起航,开赴西沙群岛,执行为期15天的巡航任务。这是广东省渔政总队珠海支队首次参加南海区局组织的西沙巡航任务,也是该支队组建以来航程最远的一次远洋巡航。新华社发

两船在赴西沙群岛途中,发现一艘国外船只在我国海域内非法捕鱼,我渔政执法人员登船检查,予以警告之后将其驱赶出中国海域。
大家快来看法盲啊
或者文盲?
愣是看不到“我国海域内非法捕鱼”这几个大字~~~~

TOP

0
引用:
原帖由 jx4177 于 2010-6-3 11:06 发表

可悲的法盲,我已经很清楚的告诉你,军舰有权在公海行使普遍管辖权(驱离 抓捕),而且在国家行使集体自卫权(对敌对国家地区实行封锁)时更是如此,你还扯啥海洋法。海洋法从来就没有、以后也不可能凌驾联合国宪章 ...
登临权
 1.  除条约授权的干涉行为外,军舰在公海上遇到按照第九十五和第九十六条享有完全豁免权的船舶以外的外国船舶,非有合理根据认为有下列嫌疑,不得登临该船:
(a)  该船从事海盗行为;
(b)  该船从事奴隶贩卖;
(c)  该船从事未经许可的广播而且军舰的船旗国依据第一O九条有管辖权;
(d)  该船没有国籍;或
(e)  该船虽悬挂外国旗帜或拒不展示其旗帜,而事实上却与该军舰属同一国籍。
第一,军舰是没有管辖权,自己去翻海洋法,当然你不认字我也没办法
第二,即使是登临权,也是有严格执行标准的,小JJ愣是没看到这一点,大家也只好原谅你的无知了

TOP

当前时区 GMT+8, 现在时间是 2025-3-13 20:22